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每人次350元)。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要求8月4日进行考察体检的人员如参加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单位组面试,可顺延至8月5日考察体检。
体检时间:
2016年8月4日、5日上午7:00前。
报到地点:
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医院家属院内)
注意事项:
体检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体检时严禁与外界互通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考察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报到时,考生应根据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含高中以上所有学历)、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到透明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口取纸标注本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咨询电话:0536-8192017、8192016
附件:1.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8月4日)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8月5日)
潍坊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