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简章》规定,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536-8090288、0536-8096772、0536-8091610
附件:2015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录拟聘用人员名单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