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人才简章》和报名情况,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1:2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现就部分招聘计划调整如下:
1.因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分别为:妇产科专业核减2名、妇科肿瘤或内分泌A专业核减3名、妇科肿瘤或内分泌B专业核减3名、产科B专业核减23名、遗传学专业核减1名、儿科B专业核减17名、小儿外科专业核减1名、眼科专业核减2名、麻醉专业核减2名。
2.因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分别为:生殖医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耳鼻喉专业。
3.因无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计划,分别为:儿科A专业、产科A专业、妇产科(产前诊断方向)专业、新生儿专业、临床药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少儿卫生(心理卫生方向)专业。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