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用械工作的通知》,出台推进药械管理的十剂良方,就全省药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用械,保障药品和耗材使用安全。
加强药品购销管理,规范药品采购配送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除中药饮片外其他药品全部从省医药采购平台实施网上集中采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网下采购、虚假采购或替代采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药品使用培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大用药知识的宣传,规范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
加强门诊用药管理,规范门诊输液服务
加强门诊输液管理,从严控制门诊输液尤其是门诊抗菌药物输液治疗指征,实现门诊输液数量和比例逐步减少。对于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鼓励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保障门诊输液安全、合理、经济、有效。
加强抗菌药物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使用
认真落实抗菌药物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对医务人员实施动态授权管理,严格抗菌药物临床预防应用和使用指征,有针对性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规定医疗机构要细化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指标,严格抗菌药物使用指征。
加强辅助用药管理,规范辅药使用管理。
建立健全辅助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疾病谱的情况,严格辅助药品采购的种类和规格,合理确定各科室辅助用药目录和辅助药品使用的范围、品规、数量、金额及比例,并实施采购、使用情况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地降低辅助用药的数量和比例,严格控制使用功效广泛的“味精”药和万能药。
加强肿瘤用药管理,规范肿瘤用药使用
严格按照肿瘤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实施诊治,严格按照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选药,对于虽然临床疗效较好或指南推荐但费用高昂、自费比例高或副作用大的药品,要征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加强耗材价格管控,规范耗材采购使用
推进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鼓励各地对高值医用耗材中采购价格偏高、使用量大或使用相对集中的产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推动医用耗材价格趋于合理。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临床用药监管
三级医院在2016年3月前、二级医院在2017年6月前完成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采购平台、“阳光医药”系统、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和DRGS等信息系统对接互通,实施全程、实时监管,加强用药干预和指导,提高用药水平。
加强规章制度落实,规范违规行为处罚
健全医院药械管理规章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药品、耗材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加强采购金额排名靠前药品的通报、核查,加大对违规行为和人员的处分处罚力度。
加强药械监管督查,规范药械管理行为
建立药械监管督查制度,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规范药械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