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起草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你们意见,请将反馈意见电子稿和盖章的传真件于8月23日前反馈至市爱卫办,联系人:陈遥芳,电话87252119,传真87252106,邮箱391726862@qq。com。逾期视作无意见,谢谢!
诸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底: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 96%以上,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覆盖率达到100%;
——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42项检测能力;
——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累计创建率达到8%以上;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力争每年提升1%,到2020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城区“四害”密度控制水平均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质量和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率。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市农办、建设局,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各管委会)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农贸市场、车站、建筑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小餐饮店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清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垃圾乱扔、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等“六乱”现象,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提升道路保洁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农办、市场监管局、服务业发展办、建管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旅游局,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各管委会)
3.加强空气、水、土壤、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减少重污染天气,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农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病死畜禽和动物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实河道长效保洁,推进河道生态保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林局、水利水电局,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各管委会)
4.加强活禽交易监管。城区二环线以内永久性停止活禽交易,实施“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制度。其余区域、乡镇农贸市场要建立相对隔离的活禽交易、杀拔区域,有消毒、冲洗设施,活禽经营者零售的活禽须经杀拔后,方可交付购买者。屠宰、出售、运输活禽的,应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信息追溯凭证。不得在农贸市场和活禽专业交易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杀拔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林局、各镇乡街道)
5.积极开展各类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各类节假日期间爱国卫生活动,动员全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农户厕所、化粪池改造要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农户粪水要接入污水处理管网。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术。加快农村无害化公共厕所建设,重点建设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村、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公共厕所,合理确定男女厕位比例,加强日常保洁。(责任单位:市农办、建设局、教育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各管委会)
(三)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减少小型、分散式供水,对老旧的集中式供水设施和农村饮用水工程进行改造和维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水电局、水务集团、卫计局,各镇乡街道)
(四)科学防控病媒生物
发动群众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科学除“四害”活动,清除各种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防止各种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各镇乡街道,开发委,各管委会)
(五)深入推进城乡卫生创建工作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卫生强市创建成果,开展各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六)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工程
1.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继续开展百场健康教育进基层和健康中国行——浙江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推进健康知识进文化礼堂。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要严厉打击虚假药品食品广告和牟利性、误导性“虚假健康宣传”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使群众采纳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行活动。探索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广场、健康一条街、健康食堂(餐厅)、健康小屋、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建设,引导和鼓励居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工间操制度,鼓励设立各类兴趣小组,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在校学生每天至少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责任单位:市卫计局、教育局、体育局、其他部门,各镇乡街道)
3.落实控烟各项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禁烟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要带头控烟、戒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加强青少年吸烟预防干预,减少新增吸烟人群。继续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卫计局、机关党工委、教育局、交通局,各镇乡街道)
(七)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形成群防群控、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清理、垃圾收集处置、饮用水消毒、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污水粪便处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市镇两级财政要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将水质卫生监测、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加大对农村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创建成功的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镇(村),市财政与省财政同步配套奖励。
(二)强化督导评估。市镇两级爱卫会要对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