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和《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鲁卫医字〔2015〕7号)要求,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对聊城市医疗责任保险运行模式和经办机构进行了公开遴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公示期限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
三、有关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直接向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反映单位: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76号
联系人:任泽旺
联系电话:0635-8438191
电子邮箱:lcyizhengke@126。com
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