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的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文秘岗位1人(经常加班,比较适合男性)。
2.业务工作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任何不良嗜好。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勤奋上进,服从安排。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文字编辑、电子表格、数据处理等常用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操作。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提交报名申请:请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并于2016年8月22日至24日到黄石市人事考试院(黄石市黄石港区芜湖路9号)六楼610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后,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成绩,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一般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并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及查询: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经市人事考试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三)考察:按1:1的比例,由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入围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和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并体检身体健康者予以聘用。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聘期3年;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每月2500元左右,周末参加考试考务工作费用另行计发,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一次性年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