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791-83987578。
1.设置单位(人):江西康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康德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世茂新城A-12-2地块单体1#商业楼6号商业楼01号商铺(第1-3层)117-118、123-126、208-210、304-305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2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急诊科、内科(肾病学专业)、外科(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