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39号)要求,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医院按照申报范围、条件、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推荐上报,并经我局审核,拟推荐省中医院中医肝病、中医骨伤康复科、中医内分泌科、中医急诊科、中医肛肠科,省藏医院藏医风湿病专科、藏医脾胃专科、藏医心血管科、藏医针灸科,省第三人民医院脑病科为区域中藏医(专科)诊疗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7年4月13日-19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中藏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971-8244247
邮箱:qhszzyyglj@126。com
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