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院[2006]11号文《中山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和研院[2006]12号文《中山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小组
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由至少五名具有护理学专业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者、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并设立组长一名。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工作的管理
学院统筹安排护理学硕士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执行,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对主持复试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加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与比例
初试成绩科目中政治、英语不低于55分,护理综合、病理生理学不低于85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0名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为2:1。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定于2006年4月10—11日在护理学院进行。复试考生于10日上午9:00准时到护理学院四楼科研与研究生科报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请务必带齐有关证件)。10:00—11:00笔试专业英语;下午3:00—5:00笔试专业课护理学;1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二)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两部分。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笔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英语笔试。
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科目为“护理学”(代码00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专业英语测试与专业课笔试同一天进行,由考生翻译两篇与本专业有关的英语短文,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分。
2.面试: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即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和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试(含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专业知识)满分20分,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8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英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加听力测试。具体内容见下表:
面试项目 |
面试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专业素质和能力 (40分)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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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 ||
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4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
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
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
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 ||
基础外语水平 (20分) |
日常会话 |
采用英语即问即答的形式进行 |
朗读短文 回答问题 | ||
专业知识 |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四、录取办法
(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二)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中山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写出建议不予录取的理由。
五、其它事项
(一)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护 理 学 院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