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中山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6]11号文)要求,结合眼科学学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要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全面考查、科学选拔,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的领导和组织
1、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及相关规定。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有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职责,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3、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1、复试的筹备工作:
1)组织成立复试专家组,由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每组成员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每组设秘书2人。
2)命题。包括:笔试、面试和业务能力考核试题。
3)确定复试学生名单。眼科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按照中山大学临床医学[1002]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约为1:1.2左右。
2、考生资格审查
审查资料包括: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历届生的国家颁发的职业医师资格证书
3、复试
1) 方式:复试方式分笔试与面试两种,笔试内容:①眼科学专业课,②医学英语。面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含业务能力)。
2)时间:复试时间两天,笔试:眼科学2.5小时、医学英语30分钟。面试:英语能力15分钟、综合素质(含业务能力)20分钟。
3)评分:复试总分为250分,笔试专业课成绩100分,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50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100分,。面试均分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组别系数。
4)考试与考核要求: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及临床能力。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客观评价。
5)复试最后得分为复试各项目考核分数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6)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低于150分;②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
四、其他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由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2006年3月23日
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2006年4月5-7日,
4月5日 8:00-12:00,2:30-5:30 报到,请带齐审查资料
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科教科
4月6日 (周四) 上午8:30-11:00笔试眼科学专业课
11:00-11:30英语笔试
地点:新楼二楼大厅
下午2:30-5:30英语口试,
地点:新楼二楼大厅
4月7日 (周五)下午2:00--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地点:门诊二楼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