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共有630名,根据200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的成绩,我校的分数线确定如下: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基础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必须60分以上,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 195分。以此标准合格生源有 184 人,符合考虑到我校今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 150 名(包括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为解决合格生源与招生名额少的矛盾,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制定我校录取方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1、 导师招生名额的确定:
① 原则上每个导师名下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80%+复试成绩×20%)第一名考生为计划内录取;
② 合格生源在3个以上(含3个)的导师,原则上每个导师最多有3个招生名额。
③ 2004年转博的硕士研究生为导师的合格生源
2、 过线考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虑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方式录取:
① 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最后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80%+复试成绩×20%)在导师名下不能排名第一者;
② 不能被所报导师录取,需调剂录取的考生。
3、 复试采取差额面试,如导师无特殊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超过5人,由导师和复试小组经过复试的考核根据所给招生名额确定最后录取人选。
二、复试时间:
由各院系所于4月12日后陆续通知考生
三、复试要求
1. 复试以导师为主,组成3-5人的复试小组。
2. 复试小组要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要有题目和具体要求,可以采取笔试或口试,给出明确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并写出综合评语。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理论和实验操作技能或临床工作能力等。
(1) 外语水平: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入学水平的要求(参考《研究生工作手册》的有关章节)进行,以听、说、读、译为主。
(2) 基本技能:① 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应达到高年助教的实验操作技能水平。
② 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达到高年住院医的临床技能水平。
(3) 专业知识水平:复试小组可结合导师所在专业的三级学科内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了解的深度,以弥补入学考试时专业课考试内容的不足。
(4) 综合能力与素质:通过面试,应对考生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及组织能力等有初步了解。
4. 以自筹经费方式录取的考生,复试合格后要签定《以自筹经费入学协议书》。
5. 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的考生,复试合格后请考生到我校研究生院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
四、考生参加复试须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0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中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因此考生进行复试时需按以下要求进行:
1、博士研究生携带报名时领取的由所属学校或单位填写并盖章后的《政治审查表》。
2、考生复试时需交验以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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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审查表 |
准考证 |
身份证 |
成绩单 |
学生证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
博士考生 |
应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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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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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3、以上证件仔细核对无误(特别政治审查表需有所在学校或所属单位盖章)方可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