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硕士学位获得者报考博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勤奋学习,服从国家需要,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者)。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界)。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见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
5、临床博士生要求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七年制医本科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基础专业。临床博士生不接收"澳抗阳性(表面抗原阳性)"者。
(二) 报名
报名时间见我校每年的招生专业目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凭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报名费到我校报名(定向回原单位工作的硕士应届毕业生须由原单位出具介绍信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领取报名材料,在指定的日期内向我校招生办寄送回以下材料:
①报考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报名卡,凡有选考科目的须将选定的科目注明;
②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等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可在录取前补交;
④体检表(复试时由我校统一组织)。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按其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外语三门。各专业应试的专业基础及专业课详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考试为公共英语,考试时间每年单元三小时,满分100分。复试在初试后进行。考试时间详见我校每年的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地点:校本部
(四)录取
我校根据当年初试整体成绩确定初试分数线,对达到初试成绩的考生,综合复试成绩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因名额有限不能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在相同相近专业调剂录取。 我校不接收已报考外校的考生,未达到我校初试成绩要求者,报考材料不能转出。
二、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勤奋学习,服从国家需要,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到入学时),已经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界)。
(二)报名
报名手续与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同,报名后除提交材料①②④项外,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成绩单、学位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论文复印件和已发表的论文原件;在材料②中需有一名相同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导师推荐;报名表中要注明加试科目的名称。
(三)考试
与上相同,初试加试一门卫生统计学。
(四) 培养
入学后需补修硕士学位课程,已学习过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应提交课程科目及考试成绩,经我校审查符合我校要求者,入学后可酌情免修部分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年限为3--4年。
(五) 录取
与"硕士学位获得者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