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具有全国“211工程”大学教育背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二、提交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请用A4纸打印),下载地址:http://trs.shsmu.edu.cn/dept/yjs_demo/readnews.asp?newsid=272。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要大于或等于440分,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5.申请者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者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接收办法 申请者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chool.sjtu.edu.cn/)中查阅200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并填妥拟申请的专业及相应的信息,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06年9月28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审核合格后,2006年10月中旬将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邮箱:yjsy@shs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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