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建于1896年,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05年7月18日,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后,新的上海交通大学学科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精神面貌振奋、校园环境优美。目前学校有20个学院、2个直属系和12个附属医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43个,硕士授权点179个,博士后流动站23个,国家重点学科2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2个。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800余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5人、工程院院士20人,“973”首席科学家7人,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1人、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3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0%。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38000人,其中本科生18000余人,研究生18100多人,留学生2000人。先进的实验设施,浓厚的学术氛围,良好的就业前景,上海改革开放的地域优势以及学校设立的多种奖学金和“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制度,为研究生的全面成长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00名左右,本简章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为学院招生规模数(含统考生、免试推荐生、单考生),根据具体情况将有所调整。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初试情况由学院确定。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报考单独考试人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且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此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不得调剂录取。(医学院不组织单独考试,全部为统考方式)
3、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B.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C.已满足A条件且参加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上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6年10月(具体时间请注意研究生院信息网)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www.gschool.sjtu.edu.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注意研究生院信息网)
地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下列考生只能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参加MBA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报考“设计艺术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以及报考“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选考“636艺术原理”和“503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生。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报考MBA专业除外)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和复试
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2、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由上海市组织命题,其余三门(政治理论、数学、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2007年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学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的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各种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获得资助。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告。
七、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学生不得报考。
2、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医学院考生除外)
3、考生在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时, “报考院系所代码”必须按《招生简章》中各学院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则填写“010”),“考试科目代码”一栏中业务课一码、业务课二码请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填写。(医学院考生须按网报要求和招生目录所提供的内容填写全部报考信息)
4、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已在本简章各招生专业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6、在医学院招生目录备注栏中,“★”、“●”分别指相应的研究方向可以招收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报考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有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八、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54743286 62821069 传真:(021)34203106
主页:http://www.gschool.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报考医学院研究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FAX)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http://trs.shsmu.edu.cn/dept/yjs_demo/index.asp
Email:yjsy@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