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各需修多少学分?
答: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为准,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博士20-22学分,硕士32-38学分。
2.问:符合什么条件,研究生可以免修英语?
答:根据文件规定,学生入学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成绩达到590分及以上者,可以免修公共英语,取得该课程学分,成绩表中登记其六级成绩。
3.问:英语免修手续如何办理?
答:具备英语免修资格的研究生,在入学两周内持免修申请、六级优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六级成绩单各一份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办理免修手续,2005年6月以后参加的考试不必提供六级优秀证书。
4.问:我校的二外课程如何开设?
答:已经开设的研究生二外课程包括:日语、法语、德语。其中日语每年春季学期开设;法语和德语隔年春季学期开设,如明年春季开设法语,后年春季开设德语,以此类推,均为一、二年级合上。
5.问:如何办理研究生课程重修手续?
答: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均需重修(非学位课程可以重修或改修),目前不收取重修费用,重修手续的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表格,按表格要求办理。
6.问:增、退选课程,如何办理手续?
答:研究生课程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除硕士生的跨一级学科选修课外,其余课程均已选定。如果要修改所选课程,均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要求办理。
7.问:对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的要求?选修手续如何办理?
答:按照规定,硕士研究生必须选修一门跨一级学科选修课(≥2学分),在第二、三学期完成,选课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放假前,具体时间由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通知学生。博士生不作此要求。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要求办理选课及退选手续。
8.问:何谓跨一级学科?
答:每个学科都有一个6位数的代码,其中前两位表示“学科门类”,如“工学”、“理学”等,3、4位表示一级学科,5、6位表示二级学科,跨一级学科,顾名思义,即与本学科代码前4位不同的学科。
9.问:如何办理缓考手续?
答:研究生因特殊情况要办理缓考手续,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要求办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学籍学生办理缓考申请需附医院证明或者特殊情况证明,课程进修生无需证明,只需按要求填写缓考申请表。
10.问:关于第一外国语非英语的研究生,对公共外语课程及授学位有何要求?
答:非英语的公共外语课均不安排统一授课,只需通过规定的考试,即可获得第一外国语课程学分,成绩登记考试的实际成绩。通过规定的考试,即达到授学位外语方面的要求。
日语:大学日语四级或者国际日语二级;
韩语:韩语等级考试四级。
11.问:硕士生申请转导师,如何办理手续?
答:到校园网—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表格,按表格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