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07年拟招收硕士生2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部分研究方向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备注栏已注明)。同等学力考生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专业目录中未注明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者则要求考生应具有本科学历。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且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复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为国家计划外录取(自费或委托培养)。 3、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分为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两种培养类型。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取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
资格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专业目录中未注明只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则不受
资格和工作经历的限制。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 四、考试科目: 2007年医学类专业初试科目由四门改为三门,生理学专业(属于理学)在初试继续考四门,其余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笔试)。政治理论、英语及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包括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中药综合包括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包括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五、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如同一研究方向内有多个导师招生,报考此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导师进行复试。 六、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专业目录中所列外校联合点导师均为我校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学习基础课程,第二、三学年到该导师所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八、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211.83.48.35/ 研究生处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