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说明 河北医科大学200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00 名,2007年的招生计划还未下达,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提供2004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上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论著一篇。 4、满足以下各项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1) 获学士学位十年以上(截止至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 (2) 副高级以上职称; (3) 2004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上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论著两篇。 5、其它要求: (1)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同等学力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博士研究生。 二、定向、委培及自筹经费类博士研究生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三、报名手续: 1、考生于2006年12月份从网上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浏览河北医科大学主页,网址为www.hebmu.edu.cn。 2、报名者于12月30日向研究生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所在学校证明; (6)同等学力人员须另外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发表的学术论著的全文复印件及刊物原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获得者也须提供此项)。 四、考试: 1、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2、初试内容:外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同时加试自然辩证法和医学统计学。 3、初试时间:暂定为2007年3月 10日、11日。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4、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外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上线考生在所报指导教师的考生中以总分排序,总分相同以外语成绩排序。 联系部门: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单位代码: 10089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电 话: 0311-86047450 邮政编码: 050017 联 系 人: 剧亚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