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精神,招收硕士研究生要适当减少入学考试科目门数,同时加强在复试中考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进一步提高复试环节在保证招生质量中的作用,将与招生专业相关程度高的且能体现招生单位特色的专业课调整到复试中进行,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确定招生计划:
各院部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处。
二、确定复试人选:
1. 分数线:我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为国家分数线:药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6**,1007**,1008**)属于医学门类,生物化工专业属于工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属于理学门类、企业管理属于管理学门类。
2. 确定复试人选方法:1.符合国家分数线考生数大于本年计划数120%的专业,按专业计划数的120%复试,总分相同的考生同时复试。2.符合国家分数线考生数低于计划数120%的专业,上线考生全部复试。3.符合国家分数线考生数低于计划数的专业,待考生专业课考试后由各院部自行调剂并安排复试。各专业只能调剂进入复试名单且参加了第一轮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与体检安排
1、复试报到
时间:4月22日上午8:30-下午5:00。
报到地点:我校玄武校区(火车站可乘坐1、33、35等到玄武湖公 园下车)。
复试同学食宿自理。
我处不再专门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2、 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1.初试准考证。2.应届生请携带学生证,往届生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3.本人身份证。4.一寸免冠照片1张。5.复试相关费用。6.外语听力考试所用耳机。7.考生本科历年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处章、往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章)
3、复试时间:4月23日上午8:30-8:50外语听力考试,上午9:00-11:30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按各专业在招生简章上公布的进行。
4月24日上午体检。
4月25日到各学科组参加综合测试。
4月26日复试结束的外地考生可以离校。
4月27--28日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到研究生处签定《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复试内容: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考试、综合测试(包括专业外语、外语口语、实验技能和专业知识等)。
5、专业课考试按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20分钟。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6、综合测试采取的形式。具体由各院部、各专业自行组织。
7、推荐免试生不再专门组织复试。
8、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课程,每门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小时,由各院部、专业组织安排。
9、体检结果除有问题需复查的考生外,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成绩统计及录取
1、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听力考试满分20分,综合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外语听力、专业课复试成绩累加后重新排序后,再结合综合测试的成绩划出录取分数线(包括国家计划线和自筹经费线),并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各院部于4月27日上报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有效。其中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生的考生于4月27-28日到研究生处签定协议书。4、拟录取名单于5月上旬公布。
五、复试组织
1、各院部应按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和骨干教师。专业课口试的专业每组不少于5名成员。
2、复试小组成员应由工作负责,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本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
3、复试要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试题要保密,阅卷要密封,并认真做好复试记录。
4、调剂余缺的专业应进行第二轮综合测试。全部复试工作于4月28日结束。
六、调剂工作
1、未参加我校第一轮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校内调剂。
2、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联系外单位调剂,一律不在本校内调剂。
3、已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果要求调剂到外单位,须自我校复试名单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即4月13日――4月15日17:30前)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声明自愿放弃在我校的复试,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再受理,待我校拟录取名单最后确定后再办理调剂。我处传真号码025-83271101,并请注明自愿放弃的字样。
4、所有要求调剂到外校的考生,必须凭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部门的调档函,同时携带我校发出的初试成绩单方可提取本人考研档案。否则,一律不予调档。
5、本人递交调剂申请的第二天,可以到我处提取调剂材料。
6、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政策的考生不予调剂。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05年4月12日
附件:我校200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注:1、本校应届生将由各院部辅导员代为通知,研究生处不再另行通知。也不需要电话确认。
2、其他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复试办法》后于4月17日下午5:00前打电话到研究生处确认自己已接到了复试通知。未确认者我处4月18日-19日再通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