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 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力后经三年以上工作时间(从同等学力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同等学力者初试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12月31日
(四)报考地点
1) 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2)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48227
4)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奥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副本;大学本科或同等学历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把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留下。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年港澳台、外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任选一门,满分值为100分)。基础课(综合卷,满分值为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值为150分)共三门,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① 中医综合(307):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② 西医综合(306):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③ 中药综合(608):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④ 西药综合(609):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2.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口试形式进行。
3.初试时间:2007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复试时间:2007年5月上旬前进行。
三、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1日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新生报到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安排由学生入校后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商定。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医学硕士学位证书。
七、经费
在学期间每位学生每年交纳学费6000元人民币,共3年。其它(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等)均自理。
八、其它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与学习期限应相同,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2.学业结束,应返回香港、澳门、台湾原居住地。
3.以上条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未经预先通知而调整。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