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与发展潜力,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录取质量与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中国医科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方案》。(简称“硕士复试方案”) 一、复试的指导思想 由于初试考试科目的调整,所以要相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复试力度,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突出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外语及实际应用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核,并注重对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的了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客观合理、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指导思想。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工作原则。 三、复试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和监督检查;研究生院负责落实部署,制定复试方案、规则和基本要求,并组织、指导、综合汇总和最后确定录取,二、三级管理部门负责成立院系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复试工作。三级管理部门成立复试小组(按照需要可以多个,由科室主任总负责)负责实施复试操作并确定复试成绩结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复试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全校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或高年资讲师所组成,考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参加。复试组成员由复试组组长选定,成员人数至少5人,其中至少需有2名熟练掌握应试考生相应语种的教师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的复试工作(视需要可适当增加人数,也可约请相应外语教研室的教师参加),并需另指定一名秘书(兼职三级管理负责人)负责验证并收取考生携带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和在学成绩单,做好复试记录。 四、复试人数与录取名额的配置 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间的比例配置根据各科室生源具体情况按“差额复试或等额替补复试”原则确定。进行差额复试的专业由差额生源导师确定其名下差额生源的去留;若留,则必须在原导师其他复试生源中放弃1人。若其他导师有复试不合格生源时,可由差额复试生源按初复试总成绩依序替补。进行等额复试的专业,若有复试不合格考生时,则按未参加复试的合格生源的初试成绩依序替补复试。复试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制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招生规模依招生导师的合格生源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并向招生学院教研(科)室下达。另外,复试合格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还需待五月底全国检查审批后方可最后确定。 五、复试项目、内容及分数标准 (一)专业知识复试(其中专业知识笔试部分60分,面试部分40分,基本技能25分,总分125分) 1.专业知识笔试部分(60分,36分及格,由复试小组负责命题及评卷)医学全在线 专业知识即专业课(下同)的笔试范围原则上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二级学科为主,已设置为三级学科的教研(科)室,可以按本专业范围复试,但必须兼顾本专业所属二级学科的密切相关内容,应占专业知识笔试分数(60分)的1/3。由复试组长指定专人参照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方案进行封闭命题,并制定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 2.专业知识面试部分(40分,24分及格,由复试小组负责命题) 采取“口试主考制” 形式。即由一名教师依据复试小组命制的口试试题进行提问,其他教师分别独立记名式评分。通过面试,除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考察其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科学创新能力等。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或所属密切相关学科方面的知识在系统性、坚实性面试的基础上,再应用设计的本专业面试“材料分析题”或“实例分析”一份,以面试的形式,由考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通过独立思考,综合分析进行回答,以检验考生专业水平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及创新能力,选拔优秀人才。 ②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回答“材料分析题”时,应另给考生5分钟准备时间。 ③为保证面试试题的保密性,为复试考生提供均等的竞争条件,各复试小组应创造条件,对复试考生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保证已复试与待复试考生在复试全程始终保持“绝对隔离状态”。 ④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复试内容须借助并通过专业知识面试内容进行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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