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我校招生人数约为400人左右(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A.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B.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C.获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的硕士生课程,并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论文,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3.身体健康,且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7年3月初。 考试时间:2007年4月中旬。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具体事宜上网查询。(http://ge.lzu.edu.cn)
四、有关说明 (一)、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需寄回以下材料: 1、《2007年兰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2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4、《登记卡》(打印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 5、照片3张(本人近期同一底版的正面免冠1寸);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学院提供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全文及在报考专业上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经招生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免交第3项材料,但应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经学习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及职称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齐全者,将不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二)“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 121、211、311、611等数字为考试科目代码,代码的第一位数字1表示外国语考试科目,2表示业务课一考试科目,3、4表示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的第二至第三位数表示该门考试科目的顺序号。6表示同等学力加试的政治理论课,其中611为政治文科,612为政治理科。 (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和政治课,具体考试科目请与有关学院联系。 (四)专业后注有“※”者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注有“▲”为省重点学科。 (五)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研究生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已获硕士学位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研究生院、学院和研究所三级管理体制。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规模、参考书目、报名人数、初试成绩和录取名单等均可上网查询。研究方向、导师、参考书籍、复试和录取情况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和研究所联系。
六、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栏目中的数字空,2007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复试时确定。 七、为了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环境,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兰州大学,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健全竞争机制,促进研究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较大幅度地提高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我校设立了“硕博连读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创新人才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和实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制度。 八、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若有一门考试科目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九、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十、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欢迎各地有志青年到兰州大学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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