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广州医学院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管理办法 |
|||||
来源:广州医学院 更新:2007-8-12 考研论坛 | |||||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当中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其中专业能力笔试占50%、面试中的外语测试占40%、面试中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占10%。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五、总成绩的使用 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后+复试成绩折算后;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方法:初试成绩总分*1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方法:复试成绩*50%; 3、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考生对复试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出来一周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
|||||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无关,请遵守相关法律 |
评论加载中...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RSS导航页面 |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