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工作原则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也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逐渐扩大,复试工作在整个硕士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积极探索和改革完善内蒙古医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也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自主权的逐渐扩大,复试工作在整个硕士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积极探索和改革完善复试形式和方法,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标准和程序,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时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和客观评价,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 各单位按学院审定的2007年硕士生分专业招生规模分配表规定的数量和类别进行。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超过学院招生总规模的120%。
第四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内蒙高校招办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复试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形式和办法。复试标准和办法须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学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提前将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告知考生,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健全监督机制。
二、复试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根据全国及内蒙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确定本院复试分数线,分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当年招生名额,审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调剂复试名单,统一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并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等。
第七条 为全面提高复试教师素质,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要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针对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的培训。
第八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200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若干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实施办法。
2、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各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课笔试的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
4、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外语口语测试的考务工作。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查工作。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复试的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九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的复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由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2人,另外须配备1名记录员。
各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教研室)考生的专业外语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和综合素质的测评,以及配合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外语口语测试和其它复试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18日将以下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
1、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外语口语测试小组名单;
4、各专业复试日程表。
三、我院2006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学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应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凡思想政治和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者,根据招生计划与上线考生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其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
总 分 |
单 科 |
备 注 |
医学(不含中医学) |
285 |
39(117) |
|
中医学 |
275 |
38(114) |
|
理学(生理学) |
295 |
44(66) |
|
少数民族考生(蒙、达、鄂、 温克、鄂伦春) |
270 |
33(50) |
毕业后在区内定向就业 |
注:单科栏内成绩为满分100分和满分>100分(括号内分数)的各考试科目最低分数要求。
四、复试内容、形式和复试程序
第十一条 复试内容、形式和复试程序如下: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外语(100分):分为三部分进行考核,其中听力占40%、口语测试占30%、专业外语笔试占30%。
(2)专业课(100分):按各二级学科专业或一级学科专业范围命题闭卷笔答。
(3)实践技能考核(100分):各学位点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和形式。
(4)综合素质能力测评(100分):包括素质面试(思想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占50%)和专业知识选题口试占5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2、复试形式及要求:
(1)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考试,以CET4水平为基准,本环节考试成绩占外语成绩的40%。
(2)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内蒙古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执行,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单位,可以请公共教育学院外语教研室教师予以协助。口试要有记录和评语或全程录音。口语成绩占外语成绩的30%,考试结束由口试小组当场给出成绩并将成绩按要求填入“复试考核记分表”相应栏中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外语、专业课复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各为2小时,专业课满分为100分,专业外语成绩占外语成绩的30%。具体考试内容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确定,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其成绩按要求填入“复试考核记分表”的相应栏中计入复试总成绩。
(4)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是为了了解考生的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设置考核内容和形式,但是必须有规范记录和评分标准,杜绝印象给分。本环节考核满分100分,其成绩按要求填入“复试考核记分表”的相应栏中计入复试总成绩。
(5)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主要考查其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知识面、逻辑思维、专业思想、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学位授权点专业复试小组自行组织,面试情况要用专用纸张记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成绩填入“复试考核记分表”相应栏中计入复试总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的试题、评卷等考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考试形式一律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程应涵盖所报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不准与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3、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研究生学院报到。
①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由所在单位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及已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④少数民族(蒙、达、鄂伦春、鄂温克)考生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⑤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及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已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⑥所有考生均应在复试前从内蒙古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上(
www.immc.edu.cn/yxjy/yanjiusheng/index.htm)下载《政治审查表》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公章,并注明其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对资格审查后合格考生发放复试介绍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培养单位报到。所有复试项目和内容、要求、程序按下发的“复试考核记分表”所制定的内容进行并按相应权重当场评出得分。体格检查安排在复试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培养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复试考核记分表”和有关复试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请各单位复试结束后上报以下材料:
①考生外语口语测试评分表(附件4附表)
②考生专业课、专业外语笔试答卷
③考生实践技能操作文字记录
④考生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问答记录
⑤考生专业复试考核记分表(附件6)
⑥2007年各学科、专业参加硕士生复试人员汇总表(附件7)
⑦2007年各学科、专业参加硕士生复试教师汇总表(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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