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日期 2008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08年 3月下旬至 4月初。 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yz.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对研究生的学费进行全面资助;同时还有完备的助学金制度,研究生通过“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在参加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得到全部或部分的生活资助。按照对07年入学的研究生已经实行的资助体系,被同济大学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额学业奖学金和部分学业奖学金的资助面为100%。同时80%以上研究生可获得三助岗位,三助岗位津贴为4000元/年。 七、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 2.5 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它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网址:http://www.tongji.edu.cn,http://gs.tongji.edu.cn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1601,65982683 传 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8@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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