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仅限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研究方向统一为“01临床医学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复试时加试诊断学。非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生不能报考。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到学校参加复试。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还必须持有其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五、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 http://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 2、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打“▲”号为有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专业名称前打“★”号为自设专业。 3、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政治理论(含律硕士),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02-俄语(含法律硕士),203-日语(含法律硕士),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4、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考生报名时根据本人的专业研究兴趣确定要选报的导师。请考生务必在“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的备用信息1(byxx档)内准确填写所选报的导师代码四位数(导师代码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查阅) 5、考生本人须按照网上发布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二)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入学考试 1、教育部未实施改革的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仍然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2、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精神,2008年仍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实行实试科目和内容的调整,其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值各为150分。对三个学科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医学门类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一命题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5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对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对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和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进行入学考试的制度。经过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一律为委托培养。 5、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202.114.15.167/)。 6、入学考试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办法及细则及基本要求(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服务及信息提供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2、关于参考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参考书目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或各地图书馆借阅,也可与有关单位联系。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电话87544529,教材科电话027-87542723,同济医学院教材科电话027-83692925。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2552 或 027-87541746 传真:027-8754150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 号 邮政编码:430074 网 址:http://www.hustzs.cn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科办)联系电话:027-83692916 传真:83692945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 邮政编码:430070 网 址:http://www.tjmu.edu.cn E-mail: yanzb@mails.tjmu.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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