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07年全国计划招收2000名硕士研究生,我校招收40名。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的贵州、云南、广西、四川、宁夏、内蒙古、西藏、新疆,东北的吉林以及河北、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湖南湘西自治州的生源范围为: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的高中生源为湘西自治州;在职考生的工作地点为湘西自治州。
外省其他地区的生源范围请咨询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往届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1.招生专业:我校所有硕士生招生专业。
2.考试科目:同统考考试科目。网报时只能选择含有“101政治”的那组考试科目,不能选择含有“111政治(单)”考试科目的那组考试科目。
3.报名手续:考生网上下载《报考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应届大学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教务处证明[证明能否正常毕业及大学入学生源地等情况]、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考生持毕业文凭、工作证、单位证明、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文凭、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教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凭审核盖章的《报考登记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2007年10月10日-31日,网址:yz.chsi.com.cn)和现场照相(照相时间:2007年11月10-14日,照相地点为你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报名点全国各地都有,你可就近选择)。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的要求同统考生的要求。
4.考试时间:2008年 月 日- 日。医.学.全.在.线
www.lindalemus.com 5.考试地点:由你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安排(如选择
中南大学作为报名点,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网报时在“备用信息1”位填写“校本部”)。
六、录取
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36909
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4712883
点击下载 报考200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