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审核并批准拟复试考生名单;审核并批准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签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安排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和口语及专业课笔试;监督和检查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复试考生体检;调整招生计划;审核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各基础类学科专业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临床学科专业笔试由一附院组织;各学科专业成立专业面试小组,组长一般由科室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 复试在校纪委、附院纪委和考生共同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办法、成绩、名次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复试各有关事宜、结果及时上网公布。研究生处、有关学院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在复试前拟定出复试原则和具体办法,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二、复试条件
复试分数线:根据全国制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中医学临床各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在国家规定相应学科复试最低分数线基础上总分加30分、单科不变;其他学科专业执行相应学科专业的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标准。具体如下:
中医学临床各专业单科≥43(综合≥129),总分≥315;中医学基础专业单科≥43(综合≥129),总分≥285;中西医结合临床单科≥44(综合≥132),总分≥325;中西医结合基础、医学影像与核医学、眼科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单科≥44(综合≥132),总分≥29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单科≥53(业务课≥80),总分≥335;应用心理学单科≥50(综合≥150),总分≥305。
凡符合以上复试分数线的统考生、单考生以及其他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三、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按需招生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达到今年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我校复试标准,单考考生的复试标准与统考考生要求一致。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通过加试的考生方能进入复试环节。
4.跨学科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具体考试内容、考试办法与同等学力加试相同。
5.复试采取差额方式,按1:1.3参加复试。
四、基本要求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考核及外语测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诚信、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专业考核应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2.复试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外语听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口语测试时间15分钟左右;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为30分钟。
3.复试满分成绩为250分,其中外语测试满分成绩为50分(听力20分、口语30分); 专业课笔试满分成绩为150分;专业面试满分成绩为50分。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计750分。各专业考生的成绩以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本年度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做到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正合理、确保质量。
5.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试题,不暗示考生如何答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也不准泄露。对违反规定的复试人员,取消其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考生报到,时间:4月20日(周五);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并公布加试成绩,时间:4月21日(周六);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4月22日(周日);
4.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23日(周一);
5.专业面试,时间:4月24-25日(周二、三);
6.体检: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4月26日(周四)前交研究生处。
六、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和学校开据的证明信(盖院校公章),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时间:4月20(周五)8:30-17:30;地点:经十路校区教学楼309室;联系电话:0531-82613116。
2.领取有关复试资料:复试表、体检表,复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