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几点具体要求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未被我校录取的但已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自行申请向校外调剂;但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
2、体检在各科室复试面试后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有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3、承担复试工作的专家、教授要认真按照相应的《复试方案》实施复试工作,对考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背景等进行全面考核,不得走过场。
4、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组长主持下召开复试预备会。学习《复试方案》,确定专业知识面试试题与评分标准,预先设计本专业面试“材料分析题”或“实例分析”一份;确定本专业基本技能(临床技能或实验室技术)考核操作方案与评分标准;确定相应的外语口试试题与评分标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各科室复试小组下每一复试单元,要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相关信息,了解考生的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经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招生导师的招生限制要求,考察和评价考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对报考学科学术前沿的了解程度,结合初试成绩等情况,综合判定考生的全面能力和综合素质,确定复试成绩。
5、各复试小组对复试工作须认真准备,精确组织,严格实施。必须坚持同一专业(或同一科室)考生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的内容、题量、时间、难易程度与评分标准相同的“六同”原则。复试小组要确保本科室各复试单元复试面试前考生和复试面试后考生不能交叉。必须坚持标准,公正评分,保证平等竞争。复试面试的记录须填写提问专家姓名和所提问题及考生回答的主要内容。确定按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复试小组应侧重考核其实际临床能力、临床思维、创新能力等。
6、全校复试、录取的总体时程安排按本通知附件5要求执行。
7、复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科室决定,并直接通知复试考生或转告复试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复试工作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复试小组要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和“复试评分表”(复试评分表请贴在复试登记表相应的粘贴处),并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后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出名次,确定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将全部复试材料,结果与复试记录一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送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由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核后,将全部考生的复试结果公布在医大网站上。
本“通知”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方案
2.中国医科大学200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方案
3.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方案
4.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方案
5.200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