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切实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
2、各学院、研究所要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学院、研究所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复试小组名单要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以上人员中,当年有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应予回避。
三、复试流程
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凭“复试通知”并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学生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到学校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评,同时进行体格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有关科目;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具体流程如下:体格检查→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专业综合测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根据2007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50分。
(二)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满分80分。
1、外语听力测试
满分15分,题型和难度参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标准,时间30分钟;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语教研部负责组织,统一进行。
2、外语口语测试
满分15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值分别对应15分、10分、5分、0分;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语教研部负责组织,统一进行,具体方案按《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试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综合测评
满分50分,包括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该测评由各学院、研究所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
满分3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对研究方向目前进展的了解(15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5分)。
(2)创新能力
满分5分,对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科研能力
满分5分,包括对本专业基本工具书及文献、期刊的检索、应用能力和对科研方法及统计学的掌握程度。
(4)教学能力
满分10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行为举止、书写。
(三)体格检查
由研究生学院安排体检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结合各专业及导师对考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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