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复试医院(所)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招办《关于2007年安徽省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原则,规范程序
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复试要求,做好此次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招生原则,在复试专业知识的同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各部门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和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规范复试办法,并对复试教师进行有关招生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的培训,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和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次为:第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第二,从外校调剂到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复试要求,经审核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
四、复试办法及要求
1、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的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的组织形式及要求:
专业课的笔试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专业能力的面试由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教学院、附属医院(所)负责组织。应由学科组成员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并确定秘书1人,每个小组由各教学院、附属医院(所)指定一名行政领导或导师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应有事先准备好的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以避免随意性情况出现,形式可采取口试、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有条件的专业可同时进行英语口语的测试,并保证在同一专业内测试的统一性,成绩计入面试成绩。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当场给出成绩(满分100分)和评语,于当日报送研究生部。
公共基础部负责英语听力考试的命题、阅卷及语音室放音工作,每考场指定两名英语教师负责放音及监考,考试时间半小时,成绩(满分100分)于第二天报送研究生部。
学校纪检监督部门,按院纪字〔2003〕19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以保证复试工作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