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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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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大学 更新:2007-3-9 考研论坛 | |||||
初试加权成绩(100分制)=(英语 + 政治 + 业务课1×2/3 + 业务课2×2/3)÷4 复试成绩(100分制)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提示:初试加权成绩排名与初试总成绩排名会不一致。 2、 复试方式和内容: ⑴ 外国语测试(包括听力和专业外语):学校和学院将将不单独进行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各学科组织进行,纳入面试程序,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包括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40%。外国语测试时间每生不得少于5分钟。 ⑵ 面试,或面试加笔试:建议上线考生较多的学科,采用面试加笔试的形式,由各学科组织进行。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三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方面的情况。医 学 全 在线 www.lindalemus.com 复试时要求考生表明对法轮功邪教的明确态度,并写进复试记录内。 为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实施,允许考生对复试程序、结果提出异议。 3、 程序:复试(包括听力和面试) 产生复试成绩 产生综合成绩 形成 综合排名 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录取方式、导师及学位类型(临床学科学生签定意向书) 4、 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学位点确定,要充分考虑外地 考生赴杭复试的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学院将统一在网上公布,请各学位点在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后及时告知学院。所有工作请在4月3日前结束并上报材料。 5、 投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 复核 调查 回复。 投诉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学生办公室(杭州市延安路353号,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南206室) 联系人:王亦夫 投诉电话:87217068 87217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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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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