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行。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向重点学科倾斜,同时兼顾一般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原则。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3.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选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
4.在对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考察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进行考核。注重科学选拔,进行客观评价。 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5.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信息通畅,程序清晰,结果公开。
6.以考生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2007年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网上已公布)。
2.符合2007年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
3.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4.根据各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规模数进行微调,并按调整后的规模数确定复试比例,各专业同期进行复试。
5.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三、调剂
1.原则
① 初试合格生源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不接收调剂生。
② 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医科大学考生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且复试合格并被确定录取,不能再调剂到其它院校。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包括按照比例未能进入所报专业复试)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空缺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空缺专业。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生各专业,将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员,进行等额复试,各专业复试将同期进行。调剂专业考生,复试笔试仍考原报考专业基础课,面试到申请调剂专业进行。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专业考生成绩将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
④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或未被我校录取,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其它院校。
⑤ 未完成招生计划且不能在校内进行调剂的特殊学科(专业),可接收外校调剂生。原则应是重点院校毕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同时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经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外校调剂生一般按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 医 学 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⑥ 外校调剂录取的考生要求在复试后一周内将考生《调剂表》、考试试卷,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4月13日全天
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现代医学教育中心一楼大厅)
考生须提供的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4.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5.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2005年以后参加考试,提供成绩单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7.报考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在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专业基础课准考证并提前查看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