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笔试分院所按二级学科统一命题、制卷和阅卷,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复试的笔试考试和阅卷工作;非医攻博的专业课笔试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命题、阅卷。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
各院所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要求一定比例的副高以上人员组成),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各有关二级单位组织,专家组实施。
报考非医攻博的考生,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
(1)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90%)。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培养类型
的不同进行,报考科研型的考生,面试以考核考生的科研素质、实践能力为主,临床型考生则注重临床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协作精神、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报考非医攻博考生,面试可结合本科阶段的专业背景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考生可在若干套试题中任抽签一套,由面试组进行考核,测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由外语教研室统一提供。
非医攻博和日语的考生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教研室另行组织考核。
各院所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复试具体操作办法,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质量,使复试工作与初试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4月上旬进行。第一天上午:专业课笔试;第一天下午:评卷;第二天上午:体检;第二天下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第三、四天:调剂生面试。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
(二)各院所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型(计划内或计划外)拟定初录名单。复试成绩的计算及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按初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2:3执行。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初录名单。
(三)各院所初录名单报研究生处汇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广东省招办审批。
(四)调剂。生源充足的院所,如有专业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由学院内相近专业调剂;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专业的院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剂。
(五)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因招生人数有限,或在我校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各院所应及时将名单送交研究生处,以便向校内、外推荐、调剂录取。对初试成绩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根据教育部规定,一律不得转寄其他院校。
(六)为使200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研究生处将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拟定招生工作进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及上报。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