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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学院2007年医学考研招生公费排名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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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医学院 更新:2007-4-16 考研论坛 | |||||
2007年研究生招生公费排名资格确定原则: 1、基础专业全部公费,不参加排名。 2、临床专业公费排名资格确定为:(不含口腔临床专业)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315分以上(同等学历考生初试成绩在325分以上), 以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排序)。 (2)二志愿调剂考生初试成绩325分以上(同等学历考生初试成 绩335分以上)以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排序; 3、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公费排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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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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