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于4月5日前将所有复试录取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材料及时送研招办,以便未录取考生参加校外调剂。
2、各学院录取时签定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最迟在4月15日前由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已经录取的免试生、统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参加今年的就业,应在2008年9月按时入学。如果学院有此类情况发生,将在2009年硕士生招生工作中减少该学院的免试生名额和招生名额。
4、对拟录取的考生调档工作由各学院进行,可在考生复试时将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
政审工作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试题内容和命题教师姓名应对外严格保密,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电话:029—82668893,电子信箱peiyi@mail.xjtu.edu.cn ,举报箱放置在主楼A座202室。
八.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17日—23日 | 各学院复试工作准备,通知考生复试; | |
3月21日 | 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方案、外语听力测试办法、招生工作小组名单、专人核查证书原件印签、本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 |
3月21日8:30 | 同等学力加试; | |
3月24日—31日 | 各学院(部)安排复试录取工作; | |
3月24—31日 | 全校统一进行综合能力(60分钟)、英语听力(30分钟)、心理测试(3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3月31日前 | 各学院(部)公布录取名单; | |
3月26日—28日上午 | 复试考生体检。分别在东校区校医院和西校区医学院校医院进行。 | |
3月31日 | 上报录取名单报 | |
4月1日—5日 | 研招办审查录取名单 | |
4月3日 | 未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 |
.九、录取完毕后提交相关材料
1、所有录取考生的录取名单;
2、委托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考生须附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3、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表;
4、录取为MBA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原件;
5、录取的单考生(含强军计划)的毕业证原件;
6、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公证书;
7、参加复试教师人数(注明职称)。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