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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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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医学院 更新:2008-4-11 考研论坛 | |||||
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包头医学院现有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遗传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思想政治教育、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神经病学、儿科学等1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2008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80名左右,包括国家计划、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凡具备条件者,可上网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报考医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仅限于医学专业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已通过CET四级考试(获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425分),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同时应具备: (1)大学专科毕业后在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成人本科或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 (2)已通过CET四级考试(获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425分)。 (3)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以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三、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几类: 1、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生物综合(1):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细胞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遗传学。 3、生物综合(2):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 4、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四、复试科目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等。考试形式:笔试、口试与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 五、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课程为: (1) 医学类:免疫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必须选择在初试中未考过的课程; (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 欢迎访问我院研究生部网页:http://www.btmc.cn/yjsc/index.htm Email:by_yjsc@yahoo.com.cn 单位代码:11973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0号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传真):0472-599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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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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