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以上,加试成绩及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加试科目如下:生理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必须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面试组织时间);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记录随复试表同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其他,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增加面试内容。 (二)主要内容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对考生的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凡患有医学类院校不宜录取疾病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5%。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幅度在5—10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将成立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复试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二○○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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