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了完善、规范和加强对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信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重点院校预计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二、申请材料
1、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原件,表中申请人所在院系审核意见和推荐免试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两处均需有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证书复印件等;
3、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的在校期间曾从事的课外科技活动和获奖等情况;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
5、个人简介。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专业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硕士生信息服务中查询)。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先登入“2009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并打印“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连同第二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尽快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9月25日,网上填写内容与所寄出的文字材料必须一致;我办将于9月初开始对材料齐全的申请者,分批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
2、对初审合格者将由招生院系进行复审,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通知复审合格者面试事宜,面试时须携带第二条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以便院系核查。
3、各招生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寄发接收函至该生所在学校,并分批上网公示。
4、收到我校接收函并取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得到原所在院校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密码,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公布的网上凭密码报名,凭报名号到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可登入“2009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是否需要面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是否同意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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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1、我校已于2007年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研金制度。硕士生一等(16000元/年)和二等(12000元/年)奖助学金主要提供给优秀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的统考生。
2、部分招生院系为吸引优秀生源将采取分批面试或赴外地院校现场面试等措施,有关信息会及时在研招办网页上公布,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3、有关奖助学金等级评定,双向选择导师及申请硕博连读等工作安排详见各招生院系制订的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细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6、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