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程序
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体检、政审不合格者。
㈡成绩的公布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统一公布各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及排序结果。
㈢奖助类、非奖助类学生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我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奖助金名额指标和各专业上报的招生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奖助金名额与非奖助金名额指标的分配,不具体至每个导师。各学科、专业应严格根据学院分配的奖助类、非奖助类招生指标,按考生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为奖助类和非奖助类。奖助类指标应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后再考虑调剂生。
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奖助类还是非奖助类,并由拟录取考生填写奖助类申请书(含免试生)。各学科、专业应在复试后的次日上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张榜公布,并上报研究生院。
㈣调剂生的录取
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在首批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从本院及外院和外校相关学科调剂生源。调剂与录取的原则是:①调剂生源按本院、外院和外校顺序进行,优先安排本院考生调剂;②本院调剂考生自愿选择拟调剂学科和指导导师,拟调剂学科和导师承认该生的复试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并尽量用奖助类指标录取;③外院和外校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具体要求见“院际和校外调剂规定”。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㈤院际和校外调剂规定
由外院、系志愿调剂入我院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向原报考院系提出调剂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我院申请调剂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
我院接受外院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初试成绩除达到我院复试线外,原则上要求该生成绩要达到所报专业、学院复试分数线。
我院接受外校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全国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申请调剂者所报考的单位应是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初试成绩除达到国家复试线外,另要求达到总分320分以上,英语60分以上,其他科目要达到单科复试基本分数以上,才可申请调剂入我院参加复试。
(六)破格录取的规定
我院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和学科、专业的破格申请。对上线考生不足、确因经调剂均不能完成录取指标的学科、专业,可提出破格申请,其程序是:严格按研究生院有关考生申请破格要求提出申请、报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最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参加专业复试。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和举报电话: 87331472(刘李云老师)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7331474(沈洪燕老师) 87331459(李颢老师),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