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博士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2008年法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二、复试小组
三、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外语:60,业务一:60,业务二:60。
四、复试内容:
(1)英语听说测试(占20%):阅读英语短文、回答英语提问等。
(2)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占80%):回答复试专家有关专业知识的提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说测试成绩20分+综合面试成绩80分
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注:按《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式办法》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奖学金评定:
1.申请奖学金范围: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外均可享受奖学金。
2.享受奖学金学生必须与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含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硕博连读转博生)。
六、进度安排:
5月9日 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5月15日 上午8:30-10:30,复试考生报到,交验相关材料
5月15日 下午同济医学院校医院体检
5月16日 8:30-12:00,在法医学系二楼会议室进行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5月16日 15:00 公示拟录名单、奖学金名单。三天内接受学生申诉
5月17日 拟录考生填写《博士生录取承诺书》,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需交验的材料
(1)交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
② 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③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验材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① 学生证;
② 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 现实表现材料。
(4)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考生在“计划”中提到的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须提交复印件,如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
下载地址如下:
http://202.114.15.167/news.aspx?id=563
(5)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2、有关费用
(1)复试费:100元/人。
(2)体检费:57元/人。考生(含本校直博生、提前攻博生、07级转博生)必须到保健科参加体检(带近期免冠一寸相片1张),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法医学系
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