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
1、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生物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医用微生物学、有机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4、基础医学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医用微生物学。
5、护理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参考2009年“护理综合”考试大纲。
6、预防医学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毒理学。
7、口腔医学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内容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正畸学。
8、卫生管理综合:内容包括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管理心理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历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三、关于同等学历考生的说明:
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历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条件。
1、同等学历考生不能跨学科门类报考。经资格审核,若跨学科门类,则取消考试资格。
2、同等学历考生除提供国家规定的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若初试合格,在复试阶段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招生专业代码后注“Δ”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注 “★”为山东省“泰山学者” 设岗学科;注“☆”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
五、我校有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类别包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国家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四类。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潍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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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电话:0536—2602372 E-mail:yzhb@wfmc.edu.cn;http:// 210.44.80.12/yjshb
联 系 人:张 增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