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名额安排的指导性意见
各相关二级单位、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今年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经下达,经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讨论,确定了各专业招生名额安排如附表,并提出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的指导性意见如下:
1、近三年(06~08年)无新承担科研课题无科研经费者原则上不安排招生;目前可支配经费数少于2万元,若名额所限也可暂不安排。
2、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各类重点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3、原则上每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招生1名,目前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科研总经费在30万元以上,可安排招生多于1名。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4、招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应与招生专业相符。
5、接近退休年龄、在岗时间不足3年的,一般不安排招生。
请各二级单位及学位点根据上述意见,结合各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做好各专业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并将结果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09年3月9日
附表: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名额 |
专业 |
招生名额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5 |
病原生物学 |
14 |
内科学 |
13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3 |
药物化学 |
12 |
药剂学 |
30 |
药物分析学 |
8 |
中药学 |
30 |
合计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