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的内容、要求及方式
1、复试内容:共计3部分
(1) 听力测试:考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3) 各专业面试:包括专业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另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每个考生选考两门科目(只能选择与自已所报专业不同的科目,并在报到时将所选科目报研究生处审核)。
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
1)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11月15日至2009年9月1日期间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2)专科生: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9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
3)本科结业考生。
二、录取标准
1、初试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占50%。
其中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成绩(10%)、听力成绩(5%)、专业面试成绩(35%)
3、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4月19日(周日)上午9:00-12:00(同等学力考生在10:00之前报到)
2、报到地点: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南京市汉中路140号,五台校区2号教学楼2楼247房间)
3、复试费用:80元/生
4、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安排:
4月19日下午 2:00-5:00 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4月19日晚17:45-18:05 公共英语听力
18:15-20:15 专业课笔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4月21-22日 各专业进行面试 地点:报到时通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一般按专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各专业因扩招专业学位考生,按1:1.5确定复试名单(其中1.2之内按总分排名确定,1.2-1.5之间按1.2之外的应届生排名确定)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增招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应届生,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应届生参加复试时需填写是否愿意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补充志愿。请务必认真阅读“南京医科大学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介绍”。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今年增招的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按计划外录取;我校各种类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均为3年。
附件二:
南京医科大学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介绍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型,专业学位目前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学制均为三年,通过毕业答辩并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后,均发放“两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就培养环节以及将来学位授予的要求,二者有如下区别:
1、科学学位所修课程时间主要为第一学年,规定应修满34个学分;专业学位所修课程时间主要为第一学期,规定应修满20个学分。
2、在第二、三学年中,科学学位研究生以课题研究与科研训练为主;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第一学期的课程结束后,应先到至少三个相关学科完成临床轮转工作,再回到本学科完成不少于一年的临床技能训练,并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完成并通过临床综合技能考核。
3、学位授予要求:(1)科学学位: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以第1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论著;(2)专业学位: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以第1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