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201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生考试中心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关于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免”通知》)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一、推荐免试生的名额分配:
我院推荐2011年免试生的名额现暂安排如下:临床医学12名、儿科学2名、临床医学急救医学2名、神经精神学1名、眼耳鼻喉学2名、肿瘤学1名、医学心理学1名、口腔医学2名,麻醉学2名,医学检验学3名、医学影像学2名、预防医学2名、妇幼卫生2名、护理学2名、基础医学生物技术1名、法医学2名、药学4名、法学医事法律方向1名、英语医学英语方向1名。各二级学院(系、部)可按现所得名额的1:2的比例推荐,以备全院平衡择优推荐,学校择优录取。
二、接受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
1、细胞生物学 (1名)
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3名,其中:生物化学方向1名、分子生物学方向2名)
3、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4名,其中:人体解剖学2名、组织胚胎学2名)
4、免疫学(2名)
5、临床检验诊断学(3名)
6、病原生物学(4名,其中:人体寄生虫学2名、微生物学2名)
7、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6名,其中:病理学3名、病理生理学3名)
8、药理学(2名)
9、药剂学 (4名)
10、预防医学(2名)
11、妇幼卫生(2名)
12、法学医事法律方向1名和英语医学英语方向1名(推向外院)
13、内科学(2名)
14、儿科学(1名)
15、神经病学(1名)
16、皮肤病与性病学(1名)
17、妇产科学(1名)
18、耳鼻咽喉科学(1名)
19、肿瘤学(1名)
20、麻醉学(2名)
三、免试生的推荐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全面发展。
2、必须是201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异。历年总平成绩排名在所属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5% 以内;同时,实验动手能力强,实验成绩优秀,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具有比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被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3、英语水平: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4、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5、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二)优先条件
在校学习期间,曾二次被评为校三好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一次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推免”办法及日程安排:
1、领导机构和组织实施部门:
⑴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影像系、护理系、检验系、口腔医学系、大外部、社科部等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⑵ 组织实施部门:
① 研究生部、招生考试办公室牵头组织推荐工作。
② 各二级学院(系、部)实施推荐。
③ 教务处提供成绩。
2、免试生的推荐步骤及日程安排:
① 9月6日,研究生部送发《“推免”通知》、《推荐表》、《“推免”加分细则》到各二级学院(系、部)。
② 9月7日,各二级学院(系、部)召开年级辅导员及有关人员会议,传达《“推免”通知》精神,成立院(系、部)推荐工作小组,并到教务科领取各专业排名前15% 的学生的历年总平成绩。
③ 9月8日-9日,学生写出申请,由年级辅导员及班级学生干部根据推免条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填写《贵阳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报二级学院(系、部)推荐工作小组。
④ 9月10日,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工作小组对年级推荐的免试生进行认真审查,决定并公布第一榜推荐名单,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⑤ 9月15日,各二级学院(系、部)将“推免”生的推免申请和填写的《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部。
⑥ 9月22日,各二级学院(系、部)在广泛听取师生对第一榜推荐名单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审查被推荐学生的各方面情况,报研究生部审查后联合公布第二榜,并报院招生工作小组。
⑦ 9月27日,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推免”生进行英语口试。
⑧10月9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后公示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按1:1.5)。由研究生部将名单送招生考试办公室。
⑨10月11日上午9:00,面试合格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招考办报到。
⑩10月12日:推免生到附院体检中心体检(空腹)。
⑾10月13-18日,推免生复试。
⑿10月19日,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公布拟录取名单(第三榜)。
⒀10月20日,拟录取推免生到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具体的报名录取手续。
五、其它事项:
1、经上述程序推荐的免试生,被招生院校拟录取后,不再参加我院应届毕业生的择优分配;亦不准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
2、经上述程序推荐的免试生,如在最后一学期中出现下列情况,将撤消其被推荐资格。
①毕业实习有不及格课程或实习中出现责任事故。
②毕业考试平均成绩在我院该推免生所在专业的毕业生平均分数线以下。
3、医学英语、医士法律专业的推免工作在公布第一榜名单后,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举报电话:
6908258(纪委)
6908489(研究生部)
6908282(招考办)
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