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2、报考我校工学[08]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所报考学科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85212]。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出示相关证明),可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分数线基础上总分或一门单科成绩降5分。
4、复试定于3月28日-4月6日进行,具体复试方案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