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2年接收二志愿考生调剂公告
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1.二志愿考生调剂须满足国家相关文件对调剂学科的基本要求。
2.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为“211工程”建设高校且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毕业生。申请调剂到体育学[0403]、艺术学[13]、力学[0772]、水利工程[0815]、体育硕士[0452]、水利工程[085214]等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可放宽至具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的同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专业在就读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全日制同专业本科毕业生。
3.调剂考生的原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或教育部直属的部分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体育学[0403]、体育硕士[0452]、艺术学[13]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放宽至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体育类、艺术类高校。
4.报考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集成电路工程[085209]、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的考生,达到我校软件工程 [085212]复试基本要求即可申请调剂到软件工程[085212]领域。
5.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6.2012年我校拟在理工医各专业接收部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调剂到我校。此类考生调剂不受上述报考学校与毕业学校的限制。
7.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考生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线及我校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