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2考研调剂优惠政策
(一)学术型学位
来源于校外“985工程”院校毕业的学术型优秀考生,与我校录取第一志愿“985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优秀统考生和“985工程”院校推免生奖助政策同等对待,即:被我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优秀考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免学费);享受助研助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一等助研助学金。
(二)专业学位
调剂录取来源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且在学期间为非在职培养的专业学位优秀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调剂录取考生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公共卫生学院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