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 我校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4、5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我校2013年会计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且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三) 我校2013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在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考生,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梅陇校区。
四、初试时间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教育部下达通知后,在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