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科专业应将复试中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上报,复试参考书目不应超过两本。
6.新任导师资格依据研究生院2012年1月组织的“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执行。
7.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暂以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尽快将2013年招生目录编制要求传达到各有关学科和全部导师,并及时与联合培养单位联系,将其招生纳入本单位一并考虑。各联合培养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学科取得联系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组织联合培养导师填写材料,并做好审查、上报等工作。各学科招生专业目录(含纸质文档及电子版刻录光盘)经单位审核、汇总盖章后,于7月10日前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逾期不补。
点击下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表
点击下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表
点击下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汇总表
点击下载: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一览表